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6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22日,第一巡视组向河北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河北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1.增强政治自觉,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坚决贯彻国家局党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作为履行矿山安全监察职责使命、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巡视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对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认真学习商登莹总监在巡视意见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此后,局党组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局党组关于巡视工作要求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落实。通过深入学习,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河北矿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北矿监系统落实落地落细。
2.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沈少波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纪检室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每周一调度,通过听取汇报、问询催办、工作提醒等形式,督促各处室、中心按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定期向国家局巡视办报送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制定清单方案,明确任务分工。9月3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对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拉出问题清单,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经3次内部征求意见,局党组9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河北局党组落实国家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制定7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巡视整改以来,局党组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容易整改的问题,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和持之以恒深入整改的问题,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抓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着力在建章立制和“长”“常”上下功夫,形成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和落实成果。
4.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为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局党组制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分工,并要求每个处室、中心明确1名巡视整改工作联络员。同时,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制度、周调度制度、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制度以及巡视整改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领导小组先后5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11次、调度督办和电话提醒96次、在OA系统发布催办通知2次。
(二)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8月22日内部巡视反馈会议上,沈少波同志表态并承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巡视整改以来,沈少波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三个清单”带头抓整改、直接抓落实,对重点问题的整改亲自谋划、亲自督办、亲自检查。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黄锦生局长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主持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巡视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督促党组其他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2名同志调任外省局工作,沈少波同志及时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和持续落实整改责任。
(三)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第一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在坚持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紧盯整改时限、抓住关键环节、扭住重点任务,集中攻坚、聚焦发力,先后制修订各种制度20余个,不断健全完善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取得实效。截至11月30日,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2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狠功夫。认真落实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定期集中学习机制,每月至少组织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巡视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累计组织开展5次集中学习研讨,学习内容全部安排在会上集中学,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中心组成员、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等逐一结合实际深入研讨发言。二是督促指导全局各基层党组织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巡视整改以来,在认真学习8本指定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为中心组和全局各基层党组织订购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强军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约200余册,开展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党课竞赛活动,征集党课微视频10余个,推动学习内容、学习效果更加全面系统深入。每月下发理论学习计划,对各支部月度理论学习内容作出统一安排,促进理论学习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开展了党建工作督查,结合巡视反馈问题,通过查阅资料、集体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全局17个在职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公开通报了20余条问题表现,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整改落实。加强到会指导,列席参加支部“三会一课”5次,对2个党支部理论学习不深入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健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的指导意见》《先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青年理论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我局1名年轻同志被评为省直优秀共产党员。
(2)针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处室、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补课。以局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责令有关党支部未达到主题教育有关理论学习时间要求的处级以上干部及时补课。同时,要求其他基层党组织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未落实上述要求的一律进行补课。通知下发后,全局共计组织制定补学方案4次,2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理论补课。二是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印发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将发现的问题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要求各党支部查漏补缺,着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认真制定2023年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细化量化党建考核要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有效倒逼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任职,加大优秀党务干部的提拔任用。今年以来,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任职4人次,提拔任用优秀党务干部2人次。通过交流、提拔,不仅配齐配强了党务工作力量,更进一步树立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了广大党务干部干好党务工作的内生动力。
(3)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国家局领导讲话要求,强化政治把关,特别是“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提前做好准备、主动抓好学习。对全局各级党组织未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认真补课。巡视整改以来,开展“第一议题”落实情况督导检查1次,发现落实不严格、不认真的基层党组织2个,局党组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公开点名通报批评2次。三是健全完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制。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规则》,加强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督查督办、及时报告、跟踪问效等工作闭环管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北矿监系统落地见效。
2.关于“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核心职能不够”问题
(5)针对“贯彻落实‘两个根本’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不断加大督政促企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定期对每处矿山开展风险研判,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聚焦根源性、系统性、机制性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二是指导地方开展全面的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并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地方监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从严掌控复产复工条件和程序,狠抓重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尤其是抓好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每次监督检查时,均要求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提供矿山风险分析研判相关材料,查看其对矿山是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监管情况;要求监管部门提供各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查看监管部门对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检查的相关材料;查看地方政府复产复工相关材料,重点查看政府各部门复产复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部门是否齐全、签字是否完善、问题是否涉及否决项等。
(6)针对“推动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地方政府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巡视整改以来,持续加强对地方政府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在综合分析研判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基础上,精准制定并严格落实9月、10月、11月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有效督促辖区21个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推动地方政府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力度,重点整治“小、乱、差”等突出问题,优化矿山布局,推动矿产资源、矿权整合进度,推动产业改造升级,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各项任务。二是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政策学习宣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发布后,每监督检查一处地方政府,均宣传贯彻两办《意见》,督促各县区提前布局,谋划本县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大对持有观望态度和以停代关现象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力度。每次监督检查地方政府时,均查看该政府推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按期反馈建议书中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视整改以来,监察执法四处(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处室)监督检查县区政府9次,与主管县领导及监管部门负责人座谈9次,发现政府和部门问题84条,与去年同期相比,监督检查次数、发现问题数量均增加一倍,切实督促加快推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落实“三个一批”要求。
(7)针对“推动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省应急厅开展季度风险研判,提出风险管控意见,联合下发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加强与辖区地市气象局密切沟通,实时转发灾害天气预警,确保矿井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年预判、季会商、月分析、周调度”的重大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督促煤矿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煤矿安全风险防控“一张图”制度,及时掌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销号情况。二是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督促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于2023年9月20日前均完成了新一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完成普查报告的再修订工作,并按照国家局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新要求,督促各矿要采取钻探、物探、化探工程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要求监管部门认真逐矿听取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在9、10月份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和煤矿企业责任监察中,把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函,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配合河北省应急厅开展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监督检查。三是推动煤矿企业供电系统改造。联合地方发改、应急管理、供电部门,聘请专家对辖区煤矿双回路供电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地方政府。局领导带队组织各业务处室开展煤矿供电系统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通报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督促煤矿进行整改。10月份,我局对唐山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对开滦集团开展责任监察期间,把开滦集团东部电网改造工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在供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唐山市下达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函,督促唐山市政府与开滦集团协调推进开滦矿区东部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进度,按照计划尽快实现大分列运行。积极调度煤矿地面及井下第三备用电源安设情况,收集总结调度双回路供电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煤矿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对造成全矿井停电停风的,比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找出责任者,严肃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人为原因造成全矿井供电故障,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目前开滦东部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正在稳步推进;开滦6处矿井已安装局扇应急备用电源40套。今年以来,开滦各矿杜绝了因线路故障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的瓦斯超限事故;邯郸辖区煤矿未发生无计划大面积停电事件。
(8)针对“发挥事故警示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兴隆县平安矿业和辛安矿的上级公司,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调查处理2021年发生的透水涉险事故。截至目前,峰峰集团对辛安矿2021年透水事故和兴隆公司对平安矿业2021年透水事故的调查均已完成,报告已报河北局备案。二是省纪委监委向我局反馈《关于邯郸矿业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张纪井2005年“1·10”重大透水事故有关问题责任追究意见的函》后,我局立即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呈请批复<邯郸矿业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张纪井2005年“1·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11月30日,省政府对邯郸矿业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张纪井2005年“1·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冀政字〔2023〕60号)。三是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8月25日,我局召开专题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陕西省延川县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批示精神,并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河北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监察员,省应急厅有关领导,各涉矿山市县主要或分管领导、市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两大集团及所属二级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各煤矿矿长,非煤矿山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矿长参加了会议。
(9)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安排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等上级部门关于矿山安全监察工作重大安排部署,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及时发布重点工作提醒,督促有关处室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9、10月份河北局组织对涉矿山监管市、县(区)开展监督检查时,将监管部门联系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加强和改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函,督促进行整改,并要求反馈整改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执法方案审批制度。制定出台《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煤矿安全监察现场检查“五个集中”制度》《领导干部监察执法报告制度》等。督促各监察执法处执法方案要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后,每起重大事故隐患处罚案件都进行公开裁定,坚持查处1起,公开裁定1起,巡视整改以来查处重大隐患5条,公开裁定5条。在我局组织的省内异地执法中,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处罚案件均进行了公开裁定。三是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各监察执法处在日常监察执法中把安全生产专项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作为重点监察内容,督促煤矿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开展整治活动,对自查不认真,未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且被执法处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的按照自由裁量标准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巡视整改以来,监察执法一处煤矿自查重大安全隐患51条。
(10)针对“监察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局关于监察执法计划编制、调整等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执法计划编制水平。我局按照要求于8月上旬调整了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向国家局进行了备案,对煤矿分类进行了调整优化,适当调整了执法矿次,并对下半年执法矿次进行了重新分解。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组织各监察执法处认真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优化完善煤矿分类,科学、合理编制了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各监察执法处结合辖区煤矿灾害类型,合理科学分解编制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并按照月度执法计划认真开展监察执法工作,规范使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规范制作监察执法文书,严格监察执法程序,认真开展执法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五个“集中”要求,切实提高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各监察执法处结合煤矿灾害类型、风险管控重点、日常远程监察情况等,合理编制检查方案;监察前开好预备会,认真分析监察对象重大安全风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带着问题开展监察执法工作;集体制作文书,各负其责,确保文书制作规范;对执法文书上传情况进行了排查,对物证、书证未上传的及时上传,并做到今后按规定上传;规范问题处置,对所有检查问题、行政处罚实现集体研究讨论,确保案件调查取证严密规范、处理处罚到位;规范证据采集,及时上传国家局执法系统,巡视整改以来,上传调查取证笔录440条,影音证据99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召开工作例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领导对执法计划完成情况专门听取汇报、进行调度。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联合开展现场执法监督,将执法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巡视整改以来,各监察执法处认真落实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执法计划兑现率均达到100%。
(11)针对“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前有执法后有监督”要求。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开展现场执法监督5次,共检查9矿次,查阅文书资料54份,发现检查方案制作不规范、执法文书要素不全、文书上传不及时等问题23条,责令立即改正。二是认真开展责任倒查。全面梳理2022年文书互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分解到每名监察员身上,倒查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及到的文书制作人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文书上传不及时等问题认真进行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份,监察执法一处、二处、三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针对2022年国家局组织文书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和深入剖析,对有关文书制作人点名道姓进行严肃批评,并对今后制作文书过程中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制定印发了《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定期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并对执法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3.关于“推进监察职能转变还不够”问题
(12)针对“‘查企督政’用力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矿”和“督政”紧密结合,加大力度推动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全面履行矿山安全监察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二是督促按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2022年没有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4份建议函,各监察执法处已督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了反馈。巡视整改以来,县级政府反馈建议函16次,市级政府反馈建议函7次。三是对监察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在9、10月份对涉矿山地方政府监督检查中,对今年以来下达的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监察执法一处联合非煤矿山监察处对磁县、峰峰矿区和武安市政府及矿山监管部门进行督导,重点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及监管部门联系包保责任落实等情况,共发现政府及部门问题34条,同时对向各县(市、区)政府发送的《加强和改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紧盯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监察执法二处对监察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的监察意见建议已按期回函反馈了整改落实情况,并对今后凡发现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或整改落实效果差的,充分利用通报、曝光、约谈等手段,确保监察建议整改到位、反馈及时。
(13)针对“创新安全监察方式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远程监察执法,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检查,提高执法效能。每天定期查看、分析远程监控数据,研判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规定结合现场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重点核实,做到重大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处置,提高远程监察实效。每月对远程监察发现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二是定期组织远程监察系统使用情况培训考试,对涉及的全体监察员进行实地操作考核,随机抽查考核内容。对调度员及时加大培训次数和培训力度,已累计开展业务培训6次,系统操作抽查考核11次。巡视整改以来,我局通过开展远程监察发现查处问题隐患50余条,向矿山企业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6份,如监察执法三处9月份以来按照远程监察工作办法,发现吕家坨矿、钱家营矿、唐山矿等矿山企业甲烷传感器和CO传感器报警、矿领导带班空岗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并针对上述问题向开滦集团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该追责的问题均责成相关矿井追责问责。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方面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问题
(14)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通报了典型案件,教育党员干部切实以案为鉴,时刻自警自省自重,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印发通知,督促有关党支部围绕违纪典型案件和身边人身边事,从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等6个方面查问题、找差距,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纪检组长带队对一起问题线索进行教育回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规范自身言行,以实际行动维护河北矿山安监队伍良好形象。二是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不动摇。印发《开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谈话提纲逐级进行谈心谈话,组织全员签订《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等问题承诺书》,建立拒收礼品礼金登记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法红线”、筑牢“思想防线”。中秋、国庆节前夕印发《关于紧盯“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并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成监督检查组对驻村工作队以及监察执法三处、四处和安全培训中心、安全技术中心等5家单位的应急值守、公车封存使用、遵守系统“禁酒令”规定等情况进行暗查暗访,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深化警示教育。编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选编》,分4个层面选录33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并附录相关适用党纪法规,督促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逐人撰写心得体会,准确理解把握纪法条规,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四是组织开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抽查检查。巡视整改以来,人事处会同办公室、机关纪委,对全局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组织开展了5次抽查检查,对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等情形在OA系统进行了通报。
(1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一贯到底。在8月份开展的督查中,公开通报了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二是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宣贯力度。各支部均指定了1名专(兼)职党务干部负责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对标驻部纪检监察组和国家局各项廉政规定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尤其是项目建设、物品采购、发展党员、干部职务变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或工作开展的,由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谈话。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谈话名单,罗列谈话内容,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从谈话内容、关键节点、方式方法、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对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进行规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同时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及时报送《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表》,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走过场、做虚功”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巡视整改以来,全局共组织集体廉政谈话6次、谈话72人次,其中:执法三处党支部组织集体廉政谈话2次、谈话28人次。
(16)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各位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剖析,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修订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其他职能部门等四方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检查、教育管理监督。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巡视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利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方式,充分了解分管处室、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书记、局长沈少波逢会必讲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法红线”、筑牢“思想防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主题教育中,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均参加了分管联系所有处室、中心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要求。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17)针对“政治监督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局纪检室建立政治监督、上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监督、重大隐患监督等3个台账,强化与组织人事、政策法规、事故调查等部门沟通衔接,针对发现问题用好专题会商、约谈提醒等手段,有效推动矿山安全监察核心职能履行。二是深化执法作风专项整顿。组织纪检室、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人员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监察执法监督,针对发现的4方面问题及时下发反馈意见,严肃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组长带队对执法三处监察执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赴开滦集团钱家营矿和范各庄矿进行廉政回访,全方位多角度跟踪掌握监察员执法作风和履职情况,督促认真整改作风问题。
(18)针对“日常监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日常监督。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值守、车辆管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纪检、人事、办公、财务、党建等部门进行专题会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讨论,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强化廉政风险管控,督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制定《局党组内部巡察工作计划》,明确自2024年起每年巡察1个事业单位和1个监察执法处,每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时间为2周左右。先后印发《局党组深化内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局党组巡察工作规定》《局党组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规定》《局党组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并督促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巡察能力水平,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巡察工作。三是确保“探头”作用发挥。印发《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办法》,从7个方面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产生、运行与领导体制、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保障与管理、考核与结果运用进行明确,进一步增强其监督意识,强化日常督促检查提醒,切实发挥“探头”作用,推动监督触角更好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19)针对“对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事故调查等关键岗位监督。安排专人参与事故专案组协助工作,就相关问题多次与河北省纪委监委沟通协调,严肃进行处理。持续关注全省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情况,督促职能处室全力配合河北省纪委监委收集线索,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制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3年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实化27项监督举措,细化46项具体任务,逐级压实监督责任。纪检部门积极参加或列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过程现场监督,精准提出监督建议。重要时间节点逐一向各单位“一把手”进行电话提醒,传达贯彻驻部纪检监察组、国家局机关纪委和河北省纪委监委廉政要求,确保全员知晓、落实到人。
6.关于“纠治‘四风’还有差距”问题
(20)针对“监察执法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察执法跟踪督查机制,认真落实“前有执法后有监督”要求,加大现场执法监督力度。今年9月至10月,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活动9矿次,查阅文书资料54份,发现问题23条,对督查中发现的检查方案制作不规范不严谨、井下部分检查地点与监察类型不一致、执法文书签字不全、文书上传不及时、文书编号档案号页数缺失等问题,责令监察执法人员立即改正。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今年审核行政处罚5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40件,发现问题10余条,督促做好整改工作,规范案件处置。同时,从监察执法处室抽骨干监察员,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制作文书、文书评比,开展了现场大练兵、现场大检查、现场大比武活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促进监察执法水平提高。三是深入开展监察执法作风整改,对执法不严不实的处室和人员,严肃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制定出台《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廉政监督办法(试行)》,启动作风倒查机制。各监察执法处结合执法程序、隐患处置和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题反思活动。在反思活动的基础上,严肃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对执法不严不实的处室和人员严肃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21)针对“落实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安全技术中心组织召开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文章,并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找本单位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责任担当、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对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对局党组《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对今年第一、二季度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过程、内容及针对性进行了审核,没有再次出现内容雷同、缺乏针对性的现象。二是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印发《关于报送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对今年前三季度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情况,同时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机关党委对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行了分析,形成了汇报材料。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情况的汇报。
(三)“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还存在差距”方面
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2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党组会上会议题的审核督促。在原有“三重一大”制度的基础上,细化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已发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技术中心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议事程序及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进行集体决策、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议事。二是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认真开展公车管理、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开展公务用车及后勤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围绕公务用车、资产管理和处置、食堂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6个方面,组织4个驻地执法处、安全培训中心、安全技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及后勤管理工作自查自纠。
(2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9月3日,局党组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同志聚焦会议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12点具体要求,对照国家局规定的6个方面,对照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并结合本单位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指导全局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加大对各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的审核力度,先后对材料撰写质量不高的3个处室、中心,要求其认真修改、重新上报,并派员到会指导5个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在主题教育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着力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常态有效落实。巡视整改以来,我局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和分管联系单位党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13次。
(24)针对“干部选拔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局党组召开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等5项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人事处党支部召开2次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全面梳理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集中研讨,探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达到了学以致用、共同提高的目的,努力提高组织人事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修订完善河北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办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办法》等,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修订完善了《河北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报批报备、交流与回避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巡视以来,我局共提任干部11人次,职级晋升18人次,试用期满转正考核10人次,均按照有关选人用人制度要求,认真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和推荐考察方案,严格干部选用程序,规范制作民主推荐票、民主测评表,规范记录考察谈话、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及时整理归档选用文书材料,严格落实任职谈话要求,有力地提高了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规范性。四是健全完善人事基础台账,准确掌握人员基本信息。根据干部队伍实际,认真梳理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干部花名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台账、公务员编制使用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统计表、公务员职务职级分类统计表、事业单位人员分类统计表以及近五年来退休人员统计表等8类基础台账信息。同时,随着人员岗位、职务职级变动及时动态更新,对全体干部职工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25)针对“干部激励政策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提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各处室、中心职能职责,统筹考虑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和能力、职务职级和性格特征等情况,注重选拔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敢于担当、经过斗争考验、廉洁自律的干部到领导岗位,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今年以来,共选拔任用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5人次,机关处室副职8人次,交流调整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3人次,交流调整机关处室副职2人次。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实际,已对包括统计中心在内所属事业单位符合提任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开展了推荐考察工作。目前已完成2名拟提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另有1名人选推荐考察工作也即将进行,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反馈后,结合工作经历、专业特点等,完成统计中心领导人员配备工作。
(26)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用人渠道,通过公务员招录、从企事业单位调任、通过省级矿山安监局转任和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补充人员,改善队伍年龄结构。今年以来,已招录、调任、接收安置军转干部7名。同时,根据国家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岗位编制设置情况,2024年我局计划招录公务员5名,目前完成报名考生的审核工作。二是加强人员调整交流,配足配强执法处室人员。新修订完善的《河北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交流制度,对需要交流的8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完成对全局108名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系统梳理,计划对距离退休3年以上的,长期在同一辖区、同一处室或同一岗位工作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今年以来,已调整交流干部22人次,其中综合处室调整交流到执法一线5名,从外省级矿山安监局调入2名监察员,全部安排到执法处室,不断增强监察执法一线力量。目前,4个驻地执法处实际配备监察执法人员55名。三是严格规范人员借调程序。借调科级干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方可实施;借调处级干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分管局领导、党组书记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方可实施。对处室主职主业,原则不借调人员,对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专题型工作,可根据需要按程序借调工作人员。
(27)针对“岗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已将有关事业单位1名管理岗人员调整至其他事业单位,目前所属各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9.关于“干部管理有差距”问题
(28)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工作培训会,组织河北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全体县处级副职以上职级干部、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共56人系统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编制下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实用小工具》,加强填报指导,提高填报一致率。二是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核查,对填报不一致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查核、随机抽查3批12人次,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未发现存在填报不一致情况。制定《事业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三是梳理近年来的典型问题,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印发《近年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问题案例汇编》,以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为单位,组织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干部和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进行了学习,督促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梳理2023年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中不规范、漏报、少报告等内容,及时进行补报,达到了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报的效果。
(29)针对“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在8月份开展的党建工作督查中,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内容,对开展次数少、谈心谈话走过场的严肃指出并责令立即改正。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持续推进“双访双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着力解决异地任职、子女入学等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9月份,帮助3名同志解决了子女入学问题。三是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组织开展全员“健步走”活动,建设完成了职工篮球场、职工书屋,党建文化阵地和党员活动室升级改造项目也正在加快施工。
10.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有差距”问题
(30)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机构,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开展改选、补选工作。完善“河北局基层党组织一览表”,准确掌握各党支部任期起止时间、构成人员等信息,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人员调整情况,建立了党支部委员补选、党支部换届等工作提醒机制。巡视整改以来,结合干部调整、人员交流实际,督促指导2个党支部及时补选了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截至目前,全局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基本配备齐全。
(3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定期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对8个党支部的《工作手册》填写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记录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准确、要素不够齐全等问题,并面对面即时反馈,督促进行完善。二是举办专题视频讲座,加大对党支部书记、委员及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的通知》,利用10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采取网络视频培训的方式,对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课程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以及基础党务知识34讲等,推动党务干部系统学习党务工作知识,同时开展了党务知识测试,切实提高党务干部抓好党务工作的能力。三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针对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归档材料要素不齐全、内容不充分、归档不及时等问题,施行“一册一盒”管理,在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基础上,建立《党支部工作档案盒》,包括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等七类材料,涵盖日常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并把“一册一盒”作为党建督查、检查、考核的重要基础资料,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11.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问题
(3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财务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补充完善支出附件及其他资料,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经费支出附件不全、差旅报销缺少车票凭证、报销资料费无明细清单等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已完成补充资料、完善手续等工作。制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到位。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收支审批控制,确保每笔业务都程序完整、资料齐全;重点抓好监察执法处异地票据的收集管理,定期审核反馈,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资料归集。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把经办人、审批人、记账人和审核人的职责落到实处,层层把关,人人尽责,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化审计监督。结合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整改,补齐短板。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4)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落地见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省单班入井超500人的5处煤矿,均制定了减人增效计划,确保2025年底前全省5处超员煤矿人数均能降至500人以下。同时加强对煤矿减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执法,发现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单班超员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监察执法一处大力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确保梧桐庄矿单班入井人数符合要求,从源头上防控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监察执法二处责令东庞矿制定错峰出勤、实施“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加大新装备新工艺的应用、控制入井人数等针对性措施,2024年底单班入井人数减少至500人以下;监察执法三处组织对辖区各矿井智能化情况全面调研,运用远程监察系统实时查看矿井入井人数,推动煤矿企业制定减人增效措施和减人计划,严格控制矿井和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二是督促推动地方政府、煤矿企业落实矿山减人增效和淘汰退出政策。9、10月份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煤矿企业开展了责任监察,把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制定减人增效措施和减人计划,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列为监督检查和责任监察的重点内容,倒逼推动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完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加快落后产能淘汰退出进度,尤其对辖区6处生产能力15万吨/年的煤矿,认真落实河北省煤矿淘汰退出政策,要求不设过渡期,加大与河北省应急厅沟通力度,推动上述6处煤矿尽快淘汰退出关闭。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专项行动和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导等各项工作,及时报送情况总结报告,严厉打击矿山事故瞒报行为。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1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33)针对“2022年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时发现的原邯郸监察分局基地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8日、10月23日,局领导2次带领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财务处、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及我局法律顾问到邯郸追缴债务。该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目前正在偿还优先债权,此项工作持续推进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在局党组的示范带动和压力传导下,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普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明显提高,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越来越浓,全面从严治党、监察执法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同时,局党组也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巡视整改决不能有“交卷”思想、“过关”心态,必须锲而不舍、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下一步,河北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河北矿山安全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毫不动摇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全面履行矿山安全监察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北矿监系统落地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家局关于巡视工作要求,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持续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风险防范,认真履行好矿山安全监察职责使命。深入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将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作为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局要求全面推进。持续推进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充分结合地区和季节特点,深入研判辖区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一张图”管理制度,切实推动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大力督促监管部门细化完善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对风险会商研判的监督指导,推动健全风险清单,加强对风险管控的全流程监督。加大“督政”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着力推进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落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化岗位风险排查和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围绕监察执法、事故调查、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查实找准廉政风险点,做实日常监督和全过程现场监督。
(四)夯实基层基础,大力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纵深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矿山安全监察“铁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用好用足政策,着力解决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7212086(工作日8:30-17:30);电子邮箱:hebbaos@163.com。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安街8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纪检室,邮编:050011。
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党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