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坚定践行“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工作理念,监察执法二处赴煤矿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以“执法+宣贯+帮扶”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在从严查处安全隐患的同时,精准开展释法说理与政策宣贯,助力监察区域煤矿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监察执法二处始终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全过程,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在检查情况反馈会上,执法人员聚焦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靶向式法规宣贯讲解。一是深入解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办法》,阐释“自查自改、全链条闭环管理”核心要求,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二是细致宣贯《煤矿工业视频安装及联网接入规范》,指导煤矿企业优化视频监控点位布局,严格按规范完成各级监管平台联网接入,夯实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三是耐心解读《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性要求》,围绕设备防爆性能、保护接地等关键内容,明确要求井下机电设备必须具备MA安全标志,严把机电设备安全准入关。四是重点讲解新旧《煤矿安全规程》条款变动要点,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变化,切实提高生产建设行为合规性。
开展执法宣贯活动,是监察执法二处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提升执法精度、强化服务效能”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通过“寓执法于服务”,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效统一,推动煤矿企业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动自觉,进一步筑牢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根基。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