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加强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和《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规定,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会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邀请唐山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于2026年3月6日至7日,对钱家营矿“10·23”较大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在听取钱家营矿关于“10·23”较大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后,按照评估工作方案,采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调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以及处理等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总体评估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总体评估意见
钱家营矿基本能够按照事故结案通知和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落实。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钱家营矿已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内部处理;钱家营矿及有关责任人员已缴纳了行政罚款。
三、重点评估内容
(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1.扎实推进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钱家营矿组织对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进行再宣贯培训,修改完善了贯彻“八条硬措施”实施方案。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重新编制了隐蔽致灾报告。构建了采煤智能化、掘进自动化、开拓巷修机械化生产模式,推广应用掘锚一体机、巷道修复机,严格落实“无视频不作业”要求。
2.强化地质探查和预测预报工作。钱家营矿重新修订了《顶板管理制度》,采用钻孔窥视方法对顶板结构及岩性变化情况进行观测,向相关单位发放地质预测预报,开展顶板专项培训。成立了矿压室,引进本安型顶板结构探测仪,不超过100米探测一次。结合钱补20钻孔及2972西运道顶板探查孔窥视成果修改完善了掘进地质说明书。
3.强化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钱家营矿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对地应力评估及松动圈进行了测试,修改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重新编制锚网支护设计,明确工作面至少一颗顶锚索紧跟迎头,并开展公司、区科、班组三级质检。加强掘进过程管控,对破碎带、淋水区、顶板离层、煤线或软弱夹层等特殊地段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在线实时监测顶板变化。
4.强化上级企业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了《加强锚杆支护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召开锚网支护技术交流会,邀请专家到现场进行“一面一策”调研指导;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顶板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采区设计及变更审查。
5.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唐山市安委办制定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和推动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季度调度、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督促辖区煤矿完成任务。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开展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采掘和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和提升运输等专项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二)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钱家营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了安全大反思、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三年整治提升规划,大力推进装备升级和智能化矿山建设。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完善了《安全办公会制度》等20余项制度。
(三)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等建议落实情况
1.钱家营矿和7名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罚款已缴纳到位,对3人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已落实到位。
2.给予撤销党内职务3人次、党内严重警告8人次、党内警告10人次,政务撤职7人次、政务降级2人次、政务记大过5人次、政务记过3人次、政务警告2人次、书面诫勉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已落实到位。向河北省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人次,已落实到位。
四、工作建议
一是钱家营矿要以“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为抓手,全力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投入力度,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强化顶板管理,加强巷道顶板离层、围岩表面位移、锚杆(索)载荷监测,规范作业流程,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追产追尺”行为,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二是开滦集团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层层传递压力,强化责任落实;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顶板设计审批和现场管理、通风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顶板管理技术路线,加强对地质构造的超前探查、治理,强化通风、机电等设备现场管理,严防同类问题、同类事故重蹈覆辙;督促所属煤矿矿长每月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分析研判石门揭煤、顶板管理、提升运输、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班组隐患造假行为;加强安全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通力。三是唐山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督促开滦集团及其所属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全面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科学编排执法计划,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性,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的意愿和本领,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10·23”
较大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