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矿人员入井(坑)前教育培训和现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将上述文件及新修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汇编成册,印发200本宣传资料,并组织部分煤矿企业开展了专题宣贯活动。
宣贯人员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庭同志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的讲解,对出台这四个文件的背景及要求进行了解读,结合我省相关事故案例进行了强调,要求各煤矿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对企业提出四方面重点工作要求。
一是聚焦“全员素质”,深化入井前教育培训。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入井前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要推行“班前会六必讲”制度,让每名入井人员都成为“安全明白人”。要严格领导带班管理,带班领导入井要实行交接班内容“清单化”管理,在井下当面完成交接,详细说明现场情况及隐患信息。
二是聚焦当前企业“三违”突出问题,持续加大“三违”打击力度。从制度、管理、操作、纪律四个维度系统发力,推动反“三违”工作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从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企业和从业者的内生动力切实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三是聚焦“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压实顶板管理责任,狠抓关键环节管控。要从地质条件评估,支护参数选择等源头设计上管控顶板风险;要强化关键工序、特殊地段的现场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支护质量达标;要强化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全面提升顶板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深刻汲取留神峪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堵塞瓦斯治理漏洞。要压实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瓦斯防治责任链条,聚焦瓦斯治理核心环节,精准管控瓦斯重大风险,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关键措施,筑牢瓦斯防治安全防线。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