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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日常考核机制 锻造过硬监察队伍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常态化、精细化考核抓实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推动矿山安全监察干部履职担当、实干争先,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办法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以季度为周期开展常态化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五大维度设置量化评分标准,结合矿山监察工作特色,重点考核查处矿山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督促地方落实监管责任等情况。同步配套正负面评价清单,明确急难险重任务表现突出可直接定为“好”等次,对履职不力、执法不严等情形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实现考人有据、评判有度。同时衔接全局工作人员业绩量化考核结果,监察执法、综合管理岗位分类参照对应考核实绩开展赋分,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