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局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证据规则宣贯培训
来源: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 作者:王永杰 日期:2026-07-14 08: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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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客观公正、合理合法、全面及时地收集和调取证据,避免重复取证、无效取证,规范执法行为,2026年7月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组织开展了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据规则专题宣贯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省高级人民法院魏立超庭长授课。魏庭长从行政执法证据举证、指证和认证等3个方面,系统解读行政诉讼证据规则,重点阐释证据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核心要求,为规范取证流程、提高证据制作质量提供专业指导。

河北局二级巡视员王克新主持本次宣贯培训会议,并就抓好后续工作落实提出要求。一是各监察执法处要树牢证据意识,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据规则》,把握核心要义、吃透精神实质。二要规范证据调取与制作,充分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全面客观地制作证据,切实增强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三要紧扣本次培训所学内容,对本年度已办理案件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证据收集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逐项整改,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夯实执法办案根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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