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来冀监察期间 举报受理线索的公告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安排,监察组近期来冀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现就监察期间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7月16日起至7月22日止(每日8:30至18:30)。
二、举报电话
0311-87024226
三、受理范围
河北省范围内的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矿山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问题。
四、相关说明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依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工作组
2026年7月16日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1568号